時間:2017-4-18 10:09:37 訪問:73
公司名稱變更完成后往往還需要辦理相關證件的變更,那么嘉興恒創接下來為您講解公司變更完成后都需要辦理的業務。
一、公司名稱變更之后相關的證件辦理步驟是:
(1)工商局:持工商局的變更申請書、公司的股東會決議(同意公司變更名稱)、新的公司章程或補充章程、營業執照正副本。通常時間在一周,費用就是證件的工本費。
(2)到公安局重新刻章。
(3)國稅、地稅:持稅務局的變更申請書、舊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,如果有購買發票的應先核銷發票。
(4)開戶銀行:無論是基本帳戶還是一般帳戶都要變更,一般沒有費用。
在工商局辦結了公司名稱變更后,應在一個月內持執照及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、法人代碼證、商標注冊證等所有載公司名稱的證照。公司銘牌應在核準后制作完成,領取執照后即可掛牌,具體時間法律無限制。
二、公司名稱變更的話,商標是否也需要做變更?
根據現行《商標法》四十一條規定:“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,應當提出變更申請?!?/span>
三、單位名稱變更,社保需要哪些程序變更?
首先需要變更社保登記證。帶上新的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法人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和舊的社保登記證,填寫變更單位信息表,到社保開戶窗口做變更,打印新的社保登記證;然后去醫療窗口做變更。
四、變更公司名稱后公司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?
按照法律規定,變更后的公司要看法人是否更換,還有公司的經營范圍有沒有變換,如果僅僅是變更了公司名稱,那么變更后的公司仍然要承擔債權債務。
五、企業名稱變更后發票如何變更?
如果只是企業名稱變更了,其他如法定代表人、辦稅人員、經營地址等等都沒變,那么只需要帶上新的營業執照及復印件、原來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到稅務機關填寫《變更稅務登記表》,進行稅務登記變更(前提是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企業名稱都已經變更),并將已經填開和沒有填開的發票(包括向稅務機關領購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自印的發票)向稅務機關進行繳銷,然后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或者自印發票。
新的發票專用章可以先行刻制,但必須與變更后的企業名稱相同,不然會花冤枉錢的。 免稅證明如果沒有到期,可以不變更,因為稅務機關是在你原來的稅務登記內容上進行的稅務登記變更,相應的免稅證明也轉到你變更后的稅務登記上了;如果是已經到期了,則需要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免稅資格。
以上就是嘉興恒創對于公司名稱變更后需要做的事的相關解答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!如有疑問可在后臺留言,我們會一一解答。